【發佈時間】2018-01-19
Q:是不是要簽約才能夠使用臨照服務呢?
答:是的,如果您是第一次申請者,你必須要完成建檔以及簽訂服務契
約才能開始使用服務。如果您已經使用過臨照服務,但是在每年更
換新契約書時,您忘記寄回新年度契約書,當新年度來的時候,我
們將無法提供服務。提醒您臨照服務每一年度都要重新簽約,要簽
約才能夠使用服務同時也才能享有補助喔!
本會每一年大約在11月底會寄發隔年度新的契約書及申請表,請於
隔年1月31日前寄回本會。在此日期之前寄回者才能夠得到社會局
全年補助時數。若是在2月1日後才寄回者,社會補助的時數將依
照簽月的月份計算,例如;全由家人照顧的身障者2月才完成簽約
者,補助時數計算公式;380(時)×11/12=348(時)。所以要記得每
一年都要簽約喔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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